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
宁波刑事律师
2025-04-26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十七章第三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权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以下财产:(一)工资、奖金、企业利润、投资收益以及其他经营所得;(二)知识产权中的收益权;(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荒地承包权等农业经营所得;(四)法律规定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分割。具体划分方式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有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划分上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此外,房产、债务处理等特殊问题需要特别注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3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以下财产组成:(一)工资、奖金、企业利润、投资收益以及其他经营所得;(二)知识产权中的收益权;(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荒地承包权等农业经营所得;(四)法律规定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4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应当均分。债务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后的剩余部分,依照前述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5条:夫妻如果对财产划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6条: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共同生活费用和其他非财产纠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作为财产分割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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