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及认定
宁波刑事律师
2025-05-08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而由夫妻双方或一方代表另一个共同借款、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其共同财产设立抵押合同或者其他可能使家庭共同财产受损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8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借款或者其他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但实际上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当考虑债务产生的时间、用途以及是否为家庭利益等因素。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将依据这些标准综合判断,并作出相应的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8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而由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代表他方共同借款、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其共同财产设立抵押合同或者其他可能使家庭共同财产受损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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